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级工、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入户政策 粤府【2013】25号规定:全面落实高技能人才直接申请入户制度,高技能人才和产业发展急需工种的中级工可在就业地城镇直接申请入户,使技能人才更好地享受各项公共服务。

 

201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1号文规定:高级工与大专学历同等对待技师、高级技师与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2015年开始《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每年均有规定: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但仅限报考市级以下机关没有专业要求的职位,报名时在“考生类别”栏中选择“高级工、技师”。链接网址http://www.gjgwy.org/201608/296457.html